眼下元帅大人同意她跟随,她就满足的不得了了。至于那三个条件,完全束缚不到她啊。
这次一行人倒是没有从密道穿行而过,而是直接骑马,往军营赶去。
他们一路风驰电掣而来,到了军营时,时间正好在四更时分。这个时候是人最易犯困的时候,只要不是闪电雷鸣,一般动静根本惊醒不了人。
即将开拔的大军已经规整完毕,齐刷刷的列队排在广场处。他们身上穿着明晃晃的铠甲,手中的枪头锋锐犀利,好似随时可以洞穿敌人的脖颈。
宁熹光看得心头激动不已,一股豪情壮志陡然从胸怀中升腾而起。
傅斯言走到最上首的看台处。
他已经换了一身银色铠甲在身上,一只手上托着那只被鲜血染得微微发红的头盔。
他英俊的面容上冷冽肃杀,在熠熠火光的照耀下,更显冷厉锋利。
他开口讲了几句誓师祝词,也简单至极,用“保家护国,开疆拓土,封妻荫子,加官进爵”十六个字足以形容。可就是这简简单单的十六个字,就将士兵心中全部的战意都激发了出来。
他们人人精神陡然,壮志熊熊,恨不能现在就上战场,为大新朝抛头颅洒热血,好争一个千古流芳的美名,亦或是封妻荫子,求一个庇佑子孙的富贵。
大军开拔,分成五路,按照预定的计划,直接朝距离大新朝最近的一个鞑靼部落袭击而去。
鞑靼与大新朝是邻国,大新朝的边境有白云城,鞑靼的边境有一个函达部落。
这个部落的族长是鞑靼的一位亲王,乃是当今鞑靼王同父异母的兄弟,成年后被分封出来。
原本这里非常荒僻,且土地沙化严重,根本不适宜人类居住,而居住在这里的人,也都穷困非常。
可现如今,这些人在那位亲王的领导下,却变得非常非常富有。
而他们积累财富的手段,也非常简单粗暴,大多是劫掠沿途客商所得的不义之财。
另外,他们还会在固定时间偷袭白云城百姓,以至于积累了非常大量的财富。财富一多,这个部落就渐渐壮大起来,到现在为止,这个部落兵强马壮,足有五十余万人,这在整个鞑靼,都是数一数二的部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