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贵不还乡,犹如锦衣夜行。
洪武这次做的事心中自得,自然巴不得跟别人分享一下,青禾显然是个最好的听众,而且这般自得的事,被人佩服也是必然的,一点也不觉得别扭。
只是有点遗憾啊,本来是打算在群敌环绕之下把公门飞历给劈了,只是那家伙旁边人太多,没下手的机会。
洪武遗憾,公门飞历更难受。
一群人看着,竟然被个毛头小子把追踪的重要任务给剁了。
“都是干什么吃的,这么重要的人物身旁竟然每个人护持。”
公门飞历发火了。
众弟子有口难言。
就个破狗妖,地位低下,谁会去护持他,而且那洪武显然是发现这狗妖独身走在前面才下手的,若是我们都去护持狗妖,让你这护持的人少了,那洪武只怕就直接朝你下手了,狗妖死了也无非是挨顿骂,要是你被伤了点,那只怕就不是挨顿骂这么简单了。
哎,这狗妖的命那能跟你破点皮相比。
如此明显的事情,众人自然都是跑你这护持了。
只是想想行,说肯定是不敢说了,只得是老老实实的听着。
“现在怎么办,这小子又跑了,速度还那么快,要是让他跑了,我们通天教的面子往哪搁。”
一众人被骂的头晕脑胀,那还能冷静的思考东西。
之间一名弟子弱弱的说;“咱们还有一只狼妖呢。”
公门飞历一愣,众人也是一愣,是啊,还有狼呢,这狼的鼻子比狗还好使呢。
当下便讨论可行性,得出结论,完全可行。
至于为什么狼的鼻子比狗好使,而刚开始用狗不用狼,而狗妖死了之后众人这么多人愣是没想起还有个狼妖能使用这点,还是有说辞的。
小孩子上学都学过,会摇尾巴的狼吗,想让这狼摇尾巴这可不容易,这东西天生的臭脾气,为什么都养狗不养狼呢,还不是狗会讨人喜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