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在路边,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车辆,那种不真实感消失了。
他真的重生了!
锦瑟掐了掐自己的脸,会痛,就说明自己不是在做梦。
路边原本对他投以欣赏目光的人转而同情的看着某个傻笑的人,长了一副好皮囊,没想到居然是个傻的。
锦瑟深呼一口气,压抑住激动的情绪,既然老天让他重活一次,这一世他定要活的好好的,活的比任何人都要好。
理想是很美好的,但现实是很骨感的。锦瑟崩溃的发现,全身上下除了这身衣服,就只有刚才交完药费后剩下的十块钱和几个硬币。
现在吃喝拉撒睡都成问题了,更别提末世之后奔小康的生活了。
默默的在心里鄙视自己,当初是过得有多窝囊?
锦瑟拿着十块钱到附近的粉店点了一碗粉。
那姿势,那速度,就像一个饿死鬼投胎一样的狼吞虎咽。就算吃相不好,周围的人都没觉得不雅,谁让这世界是看脸的呢。
末世之后,锦瑟就没再吃过一次熟食,吃到嘴里的时候,几乎要哭出来了,太怀念了。
粉和汤很快见底了。
锦瑟瞄了一眼还瘪着的肚子,直到老板好心的请他一碗粉,锦瑟十分大方的给了老板一个大大的笑容,再三感谢老板的好心。
摸着滚圆的肚皮,按着模糊的记忆回到了居住的地方。
锦瑟是个模特兼演员,按理说,依他的样貌肯定会红起来的,可是在娱乐圈里摸爬打滚了几年,依然是不温不火,自然不会有什么积蓄,能解决吃喝拉撒睡的问题就不错了。
锦瑟摸着良心,那肯定不是他的原因。
住所在居民区里,如果不是住在这里,实在想不到在繁华的城市里还有相当于贫民区的地方。
在巷子里七拐八拐,终于找到了住所,锦瑟默默地佩服自己的记忆力,不熟悉的人很容易在里面迷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