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员农牧民在合适的地方种植葡萄,完成郡里下达的指标。
二是种植亩数的核准。
各家各户究竟种植了多少,这件事要靠各级官府派人进行丈量核准。
这个数是一个底数,今后只能多,不能少。
三是对种植葡萄的赋税减免和补贴。
依照各县地核准的底数,所有种植葡萄的土地,三年内一律减免各种赋税。
当然了,在一些沙荒地上种植的葡萄,本来不存在征收赋税的问题。
但不论是好地还是沙荒地,但凡是种植葡萄、且生长有成的地亩,一律每年给予补贴。
补贴的标准依土质好坏而有所不同,好地每年补贴三斗,跟种植粮食的产量差不多。
这样做的目的,就是让农民放下包袱,没有后顾之忧。
沙荒地每亩补贴一斗。这些减免和补贴的粮食,由各县、地本身承担一半,郡里承担一半。
减免和补贴的期限,都是三年。第四年上如何征收赋税,到时再说。
这三项是官府的职责。
至于刚才所说的民间推动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?
这件事可以说是郡守大人的一大创举。
在此之前,我们曾反复商量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