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斯曼林对手罗曼的盘上,押上的仙石,简直少得可怜。
“我押罗曼赢!二十块上品仙石。”
一个沉稳而富有磁性的声音,传了过来。
大家立刻抬头寻找这个傻子,一个面孔白皙如玉一般的青年修士,手中拿着一个储物袋子,重重地放在了代表罗曼获胜的那边。
而他的左肩膀之上,站着一只浑身火红,似鸟非鸟,似鸡非鸡的宠物。
这修士的脸型,只能称得上过得去,但是白玉一般的肌肤和竖琴一般的声音,让这修士的魅力值大为增加。
这也是天地灵根融合之后,在外形上,最让老钱感到满意的,就是这两点。
俗话说得好,一白遮百丑吗,自己现在至少也算小半个美男子了。
“哈哈,买罗曼获胜的赔率,是一赔三,这种好事不干,这才是真正的傻子哈。”
老钱像看一群傻子一样看着他们。
“肉鸡!”
他们更是像看白痴一样看着老钱。
“停止下注,开斗!”
罗曼的蟋蟀,浑身黑色,通体布满了蓝色的斑点。
两者猛地扑在了一起,但是,这一回,黄毛拖肚蟋蟀的对手,黑色蓝斑蟋蟀,并没有在关键时刻出现畏缩和失误。
而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战斗之后,三天以来,一直百战百胜,雄赳赳,气昂昂的黄毛拖肚蟋,已经处于明显的下风。
“怎么会这样?怎么会这样!”
将赌注压在罗曼获胜的修士们,商人们,一个个大惊失色。
“哈哈,这群笨蛋,那是因为阿丑我不再瞪眼睛了呗。”
阿丑得意地向钱幸脑子传音。
那只黄毛拖肚蟋蟀,之所以百战百胜,全是因为阿丑大人我,向它的对手瞪眼的缘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