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菜融合了汤汁的辣味,鲜美爽口、辣的起劲。
很快,一大盆毛血旺的配菜全被干掉,剩下的则是猪血了。
奥古斯丁率先尝试了一下,第一次尝试用动物的血液做成的菜,也是一种非常稀奇的吃法。
淡定自如的将猪血放入嘴里,奥古斯丁的表情,从头到尾都没有变化。
猪血的味道虽然第一口有点儿奇怪,但是奥古斯丁发现,这个猪血非常的嫩,外表辣,内里嫩,组合在一起,非常的好吃。
一块接着一块的吃。
看到奥古斯丁不停筷子,安迪斯四个人立马明白,里面这个猪血,好吃。
纷纷夹了一块,然后跟奥古斯丁一样,停不下来筷子。
猪血的味道,原来是这个样子的。
一大盆的毛血旺被五个人给干掉,只留下一锅红彤彤的汤汁。
“老大,好次急了。”安迪斯被辣的舌头都有些麻了,说话都说不清楚。说完,还不停的呵气,试图驱散嘴里的热度。
看到安迪斯一副小狗吐舌头的模样,坎培、裴德、汉斯三个,集体表示鄙视。
可三个人,又比安迪斯好到哪里去呢?还不是一样,不停的喝水,只求把嘴里的辣度给减下去。
奥古斯丁做的这道毛血旺,好吃是好吃,就是太辣了一点儿。
“等会,还有一个菜,你们要尝一下吗?”除了毛血旺,奥古斯丁还做了一个比较新奇的菜,做的过程中,奥古斯丁一度怀疑人生。
毛血旺还好,还比较香,另外一道菜,则是臭的难以接受,比臭豆腐还要让人受不了。
奥古斯丁端上来的的时候,看着桌上晶莹剔透的食物,一看就让人非常有胃口。
安迪斯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,夹了一筷子,往嘴里一放。
坎培、汉斯和裴德三个,才没有安迪斯那么急不可耐,不过手上的动作也没有慢分毫就是。
安迪斯夹了一筷子,他们三个则是夹了一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