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此时,杨平平却尴尬得举手无措,被那小胖子塞进手中的纸条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,同桌的女孩一直在打趣自己,班上的男同学更是叫个不停,但是显然他们嘀咕了女孩的火爆。
“你们叫个屁啊,有本事你们也写张字条送到一班去。”
“哈哈哈!”
杨平平这话一说出口,全班人就猛地大笑了起来,口哨声,尖叫声,桌子被擂得咚咚作响,足足过了好几分钟这才静下来,少年的心热得快也冷得快,不多时就没人关注这个不起眼的事情。
轻轻摊开手心被自己捏的一团褶皱的字条儿,淡红色的纸条上写着一行漂亮的字迹,简短的一句话却看得她满心欢喜。
“平平,奶奶让你晚上去家里吃饭。”
原来自从老太太那天见过女孩后,便喜欢得不得了,这么漂亮的女孩子,而且还跟外孙是一个村里的,这还是门前屋后的近邻啊,女孩子一个人在城里上高中无亲无故的,老人一开始是直接想让女孩直接搬到家里来的。
赶情就是把她当做外孙的第一女友了,这时节里这种事情可不稀奇,女孩子十七八岁就有对象的事情很多,年龄一到立马结婚,可不像后来那样结婚离婚,谈恋爱比换衣服还快。
张真一耐不过***性子,只好让小胖子去完成这么重要的任务了,他哪里知道越是这样越让大家给误会了,女孩的心,海底的针,杨平平哪里知道张真一是迫不得已才写了这么一张字条儿的。
张真一又哪里知道女孩的心思,其实在中考的时候,就已经想着要到县城一中来读书,而目的就是为了见到小学时,那个陪自己传字条儿,打水扫地的少年,杨平平整整三年都没跟张真一相聚过,偶尔间的见面点头招呼,其实在心里已经把他当做自己内心深处最纯净的净土了,自从张真一在黑街上把她抱紧怀里后,女孩的心里便已经泛滥成灾了。
华灯初上,九七年的皖南,大街小巷上已经完全没了五年前贫瘠的模样,除了大片机器轰鸣的工地以外,就是灯火通明的街道,虽然并没有几分气势,但是在这个时代里,在内陆的一个小小的小城里能见到这番景象已经很了不起了。
“平平,夹菜吃,以后放学不忙就叫真一带你来家里吃饭,你和我家真一还是一个村的,不是外人。”
看着杨平平碗里堆得老高的菜,再看看自己碗里淡淡的白米饭,张真一默不吭声,哗啦哗啦就挖了一大口,眼不见为净,眼不见为净,这成什么跟什么了,封建老婆子奶奶怎么就这么八卦了,他几十岁的智商可是马上就明白了老人家是打的什么主意。
令他看不懂的是,杨平平竟然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,这简直就是默许了老人家的意思,难道这丫头今天魔楞了?平日也没见她这么好说话啊,其实在张真一心里,是真的没有想过自己会跟杨平平有什么交叉点,除了把她当做同学和同乡以外,真的没有歪心思,他的心里一直装着那个从三楼跌落在地的女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