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雨沫把桌子收拾了一下,将碗拿去厨房洗。看到两幅碗筷,崔洋诧异道:“谁来了?”
“沈哲来了,刚走。”秦雨沫边洗碗边说道。
“他来做什么?”一听是沈哲来过,崔洋的脸色就撂了下来。
“过来见个委托人,顺便找我吃个饭。”秦雨沫如实说道。
“他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,谁看不出来他那点心思啊。”崔洋恨声道。
秦雨沫刷完碗,拿着两瓶饮料从厨房走了出来,将其中一瓶递给崔洋,“我就不明白了,他当初甩的是我,你那么激动做什么?”
崔洋一时语塞,顾左右而言他。“反正他就是一个卑鄙的无耻小人,总之你离他远一点就对了。”“我进屋换衣服去了。”
看着溜走的崔洋,秦雨沫更加狐疑了。喝了口水,看来真的应该找人查一查才是。
……
一年之计在于春,一天之计在于晨。
秦雨沫如往常一般晨起,在小区内的院子里跑步锻炼。耳机中的音乐动感十足,她的每一步几乎都踩着音乐的节拍。
“嗨。”身旁有人影闪过,秦雨沫本能的看了一眼,是一个看上去只有二十三、四岁的帅气男孩,正冲着她摆手打着招呼。
秦雨沫礼貌的摘下一只耳机,以便可以听到对方说话。
“你好,我是新搬来这个小区的,总是能遇到你一个人在跑步。”大男孩腼腆的说道。
秦雨沫放慢些了步伐,轻了一声,“嗯,我的朋友不喜欢跑步。”
男孩闻言,脸上闪过一丝失落,不过却转瞬即逝,笑道:“我也是一个人,能不能和你一起跑步,不然我这一天天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。”
男孩说的可怜,秦雨沫却只是淡淡一笑,“我今天已经差不多了,你要是没事可以白天的时候去小区里的会所,那里不但有健身器材,人也不少,相信会有很多人愿意和你聊天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