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现在当事人提出来了,这个事情与乡政府也有关,那么就应该通知党委书记和乡长前来。
果然,不一会儿功夫乡党委书记、乡长都赶到了区公所,一起参加这个协调会。
在区委书记、区长的介绍之下,乡党委书记、乡长都认识了参谋长和易望,并很快进入了协调、谈判的主题。
按照当事人的要求,区委书记认为乡党委、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确实对这个事情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因此也要求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当众给当事人赔礼道歉。
或许是这个乡党委书记和乡长觉得这样很丢面子,加上他们之前并没有参加,还不太了解情况,所以有点不太情愿赔礼道歉。
区委书记这个时候有点不高兴了,他说:“赔礼道歉又怎么了?做错了事情就是要敢于面对,你们就觉得丢面子了?我们在这里同样也跟他们当面赔礼道歉了,你们就不同些吗?”
听见区委书记这样说话了,乡党委书记和乡长马上改变了态度,向着受伤的复员退伍军人进行了赔礼道歉。
要知道,官大一级压死人。区公所的区委书记、区长都赔礼道歉了,那一定是有原因的,乡党委书记、乡长不是还在区公所的管辖之下吗?你敢不道歉?呵呵呵,他们当场知道了这个复原军人的厉害。
不过,他们或许还不明白,为什么区委在处理这个事情,怎么又把自己也叫上了。
最后,参谋长建议既然乡党委、政府的负责人也参加了,那干脆就把乡政府做为政府一方,当事人做为一方,区公所和参谋长做为协调的中间人,易望做为当事人的代理人,法庭、派出所、司法所、武装部等参与部门做为在场的相关部门,大家一起来协调处理这个事情。
他说这样处理对区公所也好,也方面以后监督执行,自己也好向部队汇报。
参谋长的这个建议立即得到了区委书记、区长的一致赞同,易望也支持这个办法。
实际上,这就等于帮助区公所跳出了事外,他只是一个协调者了,成为了中间人,而不是当事人了。
对于当事人来说,他不太计较这些,他也不懂这些,在他的眼里,要回了电视机,政府赔偿了自己的治疗费,这个官司自己算是打赢了。
所以,当事人在易望的解释之下,也同意这样来处理这个事情,他们相信参谋长、相信易望会为他们主持公道。
这个主意一出,事情处理起来就更方便了,区公所成了中间人,至于区委书记、区长的当面赔礼道歉的内容也就可以不要了,至于说当场已经赔礼道歉了就不再出现在文书上了。
而且,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一些要求,区委书记和区长也觉得很是合情合理,不算是为难政府。
他们表示一定会尽量让乡上给出满意的答复,一定会在今天之内把这个事情处理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