仆人们面面相窥,都不知该怎么办才好,这个人看起来好危险,他们都不敢靠近。
少夫人为什么会认识这样的人,好可怕,一点都不友好。
“你喜欢他什么,钱多?”巫舜打量过,这里装潢得特别好,连牌子都是金子做的,明晃晃地告诉人,他们家钱多。
“喜欢是一种感觉,说不清楚,但肯定不是因为钱。我认识他的时候,他什么都没有,就一张脸能看,还很臭屁。”大烟耸了耸肩膀,摊了摊手,“可就是看上眼了,没治,好比如我奶奶,死脑筋一辈子。”
巫舜‘哦’了一声,又把剑拿了出来,然后转身离开。
杀死腾腾,不知道要去做什么。
大烟转头正愣愣地看着,就听身后传来声音,转头发现是娇爷。
“人呢,不是说你带了野男人回来吗?人在哪里?”娇爷气鼓鼓地瞪着大烟,很生气的样子。
大烟撇了撇鼻子,心想真要让你看到,估计得吓到你腿软。
不是指的胆子小,而是那人杀气太重。
普通人在那杀气的压迫下,哪怕意志再是坚强,也会很容易就变得胆怯。
气势的压迫,再桀骜不驯,也要跪下。
若不然,等着粉身碎骨。
这要怎么形容呢,好比如那正在飞着的小虫子,只要靠近巫舜就是个死,哪怕杀气不曾外放。
而娇爷这样的,遇到杀气全放的巫舜,可能跟蚊子也没有太大的区别。
这比喻很伤人,却是事实。
“别装了,我知道你能猜得到,那是巫舜。”大烟说完强调了一下,“不是野男人,是朋友。”
“朋友朋友朋友,重要的事情,说三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