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延续到汉时,第八级公乘以下仍须服役。汉代《田律》和《户律》规定官大夫受田数额为7顷(700亩),宅地的标准是7宅(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“宅”)。
公大夫,秦汉二十等爵制第七级,又名七大夫,高于大夫、官大夫。秦时,民爵公大夫以上者,见县令、丞揖而不拜。
汉高祖令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,文帝后,第九级五大夫始为高爵,仅得免役,公大夫仍须服役。
公乘,秦汉二十等爵制第八级,以得乘公家之车,故称公乘。
秦与汉初,从第七级的公大夫(七大夫)起,即为高爵,汉高祖规定: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,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为高爵,五大夫的侍遇不过免役,公乘以下仍须服役,东汉明帝规定: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。
五大夫,秦汉二十等爵制第九等。汉初以第七级公大夫以上为高爵,都有食邑。汉文帝以后,改五大夫以上为高爵,仅得免役。
左庶长,秦汉二十等爵制第十级。商鞅变法之前秦国有四种庶长:大庶长、右庶长、左庶长、驷车庶长。四种庶长都是职爵一体,既是爵位又是官职。
大庶长赞襄国君,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;右庶长为王族大臣领政,左庶长为非王族大臣领政,驷车庶长则是专门执掌王族事务。
四种庶长之中,除了左庶长可由非王族大臣担任,其余全部是王族专职。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,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,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,不再有实职权力。
大庶长,秦汉二十等爵制第十八级,仅次于列侯、关内侯。据《史记·秦本纪》,宁公(前716-704年在位)时已有此官。
商鞅变法之前是职爵一体,既是爵位又是官职。大庶长赞襄国君,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。
关内侯,秦汉时置,为二十等级之第十九级,位于彻(列)侯之次。有其号,无国邑。一般系对立有军功之将的奖励,封有食邑多少户,有按规定户数征收租税之权,可世袭。南北朝时沿用,仅成为爵位的一种品级。
彻侯,秦汉二十等爵制最高级。汉武帝时因避帝名讳(汉武帝名彻),改名通侯,亦称列侯。汉初列侯封邑,大者万户,小者五六百户。
封邑一般为县,东汉初有封四县者,小者为乡或亭。汉初户口稀少,历年既久,人口增加,萧何、曹参、周勃、灌婴等的封地,户数最多者达四万户。
列侯得征收封地租税,地方行政由中央政府所派官吏治理,列侯不得预闻。后又有仅赐名号不给封邑者,加霍去病封冠军侯,另行指定地方为封邑。列侯多居京师,与所封之地关系淡薄,奉命“就国”(回到封邑居住)者,反似贬逐。
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是在商鞅变法中由商鞅设立,目的在于提高秦军的战斗力。
“为奖励军功,商鞅规定,凡行伍中人,不论出身门第,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。即便是秦国的宗室也是这样,宗室未立军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,不得拥有爵位。”李陵暗暗想道,后世对这些可是高度评价的:
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作用在于使秦军的作战能力大为提高,建立了一支所向无敌、横行天下的虎狼之师。作为荣誉,军功爵位基本具备现代军衔的特点。
而李陵把这种相对先进的制度从秦拿到大商来提前使用,算是解了燃眉之急。一边转化俘虏提高军队数量,一边推行军功爵位制度,提升战斗力,大商军队的实力将稳步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