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然是市中心一家知名商厦的,面额还不低,达到了三千块钱。
老板果然财大气粗,出手如此的阔绰。
三千块钱,比我一个月的薪水还高。
“不要白不要,到时给小妹置办两套新衣服,别让她在学校被人瞧不起。”我暗暗的想道。
接下来,我在场子里巡视,跟每个见到的人打招呼,想尽快融入这个大环境里。
其实,领班属于机动岗,可以到处转,协调处理一些纠纷,还算是比较轻松的。
胖子跟在我身后,全程眉飞色舞,别提多开心了。
“凡哥,你就是我的贵人,以后全靠你老人家提携了。”胖子悄悄给我塞了包软中华。
“自家兄弟,不用那么客气。”我保持着微笑,并未拒绝。
倒不是我贪心,而是大家都这么干,包括欢哥也一样。我如果不收,会被说成假清高,遭到排挤的。再说了,我又不是公务人员,收点小礼物不碍事。
找了个机会,我悄悄去了一趟车场岗。
张洋似乎心有不甘,只顾垂着头抽闷烟,有客人来泊车,他也爱理不理的。
我冷笑了一声,没有上去教训他,狗急了还要跳墙,张洋正是一条疯狗。
一切风平浪静,夜色渐深。到场子寻欢作乐的人,却是有增无减。
我听到一个说法,对于混夜场的人来讲,晚上十点只相当于傍晚,夜生活还没开始,谁要是嫁了这种人,估计要吃苦头喽。
熬到了半夜,我也累得不行,坐在休息室里喘口气,欢哥也跟着进来。
“人老喽,身体越来越吃不消,也不知道还能扛多久,”欢哥感叹道,“以后都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,好好干吧。”
抽了两根烟,欢哥提前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