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念吧,快念吧,念完了咱回学校睡觉去。”武小七咕哝一声,打了一个哈欠,她说想睡觉还真有了睡意了。
但被文老九听到了,推了推捂嘴擦眼泪水的武小七,在她小声耳边说:“老大,听讲,别扫老四的兴,不然,嘿嘿……”
武小七自然明白,老二后面的“嘿嘿”笑声是怎么一回事,如果惹毛了某女,她们晚上就别想睡个好觉了。
于是,武小七很老实的靠在了背椅上,专心听老师讲课。
司空死神继续念:“著作人身权是作者拥有的绝对权利,不能转让或被剥夺。它包括:署名权、公开发表权、保持作品完整权、作品修改权、已发表作品的收回权。著作财产权同人身权不同,它可以转让、继承。著作财产权又可具体化为复制权、出版权、表演权、播放权、展览权、改编权、翻译权、获得报酬权。”
“哦,有这么多呀。”郎乐乐听入了迷,伸出手对着司空死神手里的杂志勾了勾,嘴里恳求道:“借我翻翻,好吗?”
“不行。”司空死神抬高了手,同时,往怀里一带,他将杂志贴在了胸口上。
郎乐乐奇怪了,眨眨眼睛,撇撇嘴,不解地问道:“为什么呀?又不是什么机密。”
当她说出“机密”两个字时。脑海有什么东西闪过。
灵光闪现,眼前出现了第一次见到他们《花花杂志》主编时的情形:
当时老蛇主编也是随身带有自家杂志社的《花花杂志》,里面有酸泡萝卜的不雅照。
那么,此司空死神随身带的《花花杂志》。里面会不会也有某位偶像的玉照呢?亦或者是某位av女优的片片呢?
嘿嘿,看他这么紧张的样子,杂志页面里一定有猫腻。
有了先入为主的观点,郎乐乐就有了抢看的心思了。
有句话说什么来着:不怕贼偷,就怕贼掂记。
这不,郎乐乐就掂记上了司空死神得紧紧的《花花杂志》了。
再次举手问道:“老师,我写了一部小说,我可以投给你们杂志社吗?在投给你家杂志社的同时,我还可以投别的媒体,即可以一稿多投吗?”
“这个。绝对不可以。”
司空死神又翻到同一页面,继续念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