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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一假期结束了,下午回校发现课桌里多了一封信。我没想过她会给我回信的,我和她Q聊只是稍微提了下我对她的好感而已。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信纸,怀着一种或喜或悲的模糊心情。或好或坏都要画下句号的暗恋,这执念慢慢淡了,但这苦恼为何非要留在我这做客?不是已经准备挥手告别了吗?
这信的内容还真是打击我,但我已经不太在乎了。我把它重新折好,夹在日记本里,做个见证,或许许多年后我又翻开它,旧事重忆,想起我现在的天真,也不知道笑不笑得出来,虽然我很喜欢自嘲,也时常自嘲。
XXX年5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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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记本里的确是有一封折叠的信的,四四方方地夹着在日记本的某页里,如同尘封的文人墨宝。叶楼云的妈妈看到这也发现了这封信: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叶楼云:
其实,我们的交集不多吧,对吧!貌似就是每次班里搞什么东西要你写字的时候,偶尔会说上两句话,还有你的一些在班里流传的散文和小说,其他的还真想不到什么了。
我想吧,我长相不漂亮,又好吃(胖了好多),脾气又不好,性格又比较男生化,为什么也有人喜欢…喏。
我现在把喜欢或喜欢过我的人称之为“烂桃花”,这样的话,你是第五朵啊…纠结。
一个移情别恋了,这个不错;一个也找了女朋友可依然恋旧,这个还好;一个现在还是朋友,这个让我尴尬;一个痴情男儿,怎么骂都骂不走,这个令人讨厌。你嘛,毕竟还不了解,给你讲讲那个痴情男儿吧。
在我初二的时候,我只和本班的来往,和男的称兄道弟。一天在大街上,我在找人,那时我还不认识那个男的,他递给我一张纸,说能否做朋友,因为不认识,就没怎么在意,后来不知道他怎么搞到我的QQ号的,然后和我聊了起来,我渐渐地接受这个朋友。
可是有一天,他突然问我,“可不可以做我女朋友,我喜欢你。”我顿时僵化,一直当朋友当哥们的人,所以我没有正面回应过他,他仍旧不放弃。
终于一天,我不知是同情心泛滥还是怎么的,我说,“嗯,做我男朋友吧!”
我一个劲地安慰自己,我不能那么残忍,给他一次机会吧。
只过了三天,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受不了他了,提出了分手。
实际上,我是很绝情的人,如果爱就深深爱,做恋人的话,要么一辈子,要么就断绝一切关系,最普通的朋友也不行。
之后,我总是逃避他,他却总是纠缠,就这样纠缠了我两年。
到现在,他还是没放手。对于他,我好话坏话全说了,他就是不听,促使他成了我最讨厌的一个人。
喜欢一个人本身是没有错的,但总是纠缠一个不喜欢你的人,是犯贱了。
我很谢谢你能喜欢过我,我的意思不是说你纠缠,说你犯X。只是想,你应该讨厌我,不要喜欢我,你应该找一个对的、适合你的人,而不是在我身上浪费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