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

第六十五章罪在何处(3 / 8)

若非如此,花山院沦为法清院家的分家(下属机构),想必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发生吧。

日本的主家与分家的关系,与世界其他地方都不同。

家,不是家庭的意思,而是机构(单位)的意思。

继承家名,就是继承这个体制。

主家就是上级机构,分家就是下级机构。

东瀛的家庭,与其他国家的家庭模式,也截然不同。

在日本的家庭,也是家(机构)。

一家之主,地位最高,但他必须要养活整个家所有人;

妻子不出去工作,但必须服饰丈夫,柔顺。

长子有继承家业之重担,因此必须从小接受相关教育(子承父业,世代经营。)

次子不得继承家业,必须自寻出路(因此往往经商,求学的都是这些人)。

家即机构,分工明确,等级森严。

日本人确信,每个人都各司其职,处在自己的位置,一切就都会稳定下来。

这是日本的“家”。

正因为家是个机构,因此才有女婿,养子继承的礼法可行性。

哪怕花山院铃音,未必有一星半点皇室血脉,但只要愿意过继,就一样可以继承此家名。

集体大于血脉,这是它们的又一点独特之处。

(当然,如果本身有血脉,自然是本家人血脉继承优先。)

战国时代,乱世起伏,多有这种家格衰败,被他人继承的例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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