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

第126章 拒绝悲伤(3 / 4)

纬华顿足,回头,苦笑。不知道应该说啥才好。

慧仪走过去。蹲下来,抱住思聪,眼泪流了下来。

强自镇定着。安慰思聪道:“思聪!华叔已经很累了。让华叔回房休息吧。思聪你已经六岁了呀!你是大男生了!你又勇敢又坚强!咱们不哭!”

江纬华脸上毫不动容,跺了跺脚。走了出去,轻轻掩上了酒店房间的门。

换了别人的话,也许就打开电视找本书,另要一副枕头和被褥,就在会客间沙发上将就一晚,彻夜守护这一双伤心流泪的孤儿寡母。

但江纬华不是别人,他有他一贯的处事原则。

不管心里面是不是早已认定卢天民死亡的事实,总之在法律上天民此刻只能认定是失踪而非死亡。

纬华才不会为失踪的哥们儿流泪悲伤。那就等于是诅咒对方早死早超生的意思。

积极顽强的生活态度应该是:在没有最后认定死亡之前。绝不胡乱悲鸣,永远抱着好的期望,不到最后就不放弃。

当然他也知道,他的这个理念只能用于自律。

并不能将此观念强加于慧仪和思聪母子。女人爱哭,孩子爱哭,这是自然天性。纬华不打算阻止,也不愿意继续旁观,更不可能陪着她们一起悲伤。

他其实是相信天民已死。

但他的意志力驱使着他还要继续顽抗下去。顽抗下去至少有两个重要意义:一是不要咒天民死,祈愿他尚存一线生还的奇迹。二是拖延并设法废止天民在电话里提出的那个不靠谱的遗嘱。

江纬华是个为人刻板的律师,神经仿佛机械般的坚定并富有逻辑性。

天民临终的心愿。纬华是必须尽力去完成的,否则就对不住兄弟。

但是,天民还没有来得及将遗嘱写成文字。纬华虽然在电话里听了他的口头说法,却并不足以构成法律依据。

法律上讲究一个认定行为人真实意思的表达。倘若可以证明是酒后胡言或者精神错乱的话,那是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。

天民的最后那通电话,纬华没有录音,但这个问题不大。

这个年代的大哥大存世数量不多,内地电信局为极少数大哥大用户提供的服务,关怀备至。电信局的通讯服务器上肯定存有录音备份。纬华是可以提取到这个备份资料的。

但不是立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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