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最后一种选项,是他们最好的选项,因为就算他们跟着她了,她现在还只是一个学生,她也没办法养活他们呀。
她现在的资产为零。各项开支还得想办法解决。
犹犹豫豫,她不知该如何抉择了,是回宿舍?还是留在这里等他们?或者真的安营扎寨,明天天亮开始挖矿?
不等她完整地思考出结果,那马儿更不耐烦了,听到远处野狼的叫声,它烦燥不已。叫声尖细。仿佛在与狼群对话:“你们要是敢过来,看我猫爷的蹄子不踢死你们……”
单个的狼都不怕马,何况是夜晚。以夜色为屏障的狼群呢?
因此,狼群尖叫的声音越来越近了,近到依稀可以听到它们的呼吸了……
呜,太可怕了。还是回宿舍吧,那里。至少安全。
“雪薇,等……等等我……”她再也顾不得许多了,踹着马肚子,催促着它快些离开这危险之地。
哦。对了,郎乐乐从来就没有骑过马,她都没有经过练习。怎么一下子就能骑马骑得这么好,可以控制烈马的呢?
原因是这样子的。这匹“猫爷驹”,名字很霸气,但是匹母马,性子温驯,它有一个特点,一旦认定一个主人,它反过来懂得拍人马p,处处以主人的使命为自己的使命,唯主人马首是瞻。
对,它不需要你驯练,它可以自行驮着你,指令是哪里,它就能跑哪里。
在前面跑的雪薇亦是如此。她现在乘坐的马儿叫“常美人”,一听这名字就是一匹美丽的好脾气的母马了,对不对?
虽然它偶尔也发发小脾气,但在新的主人面前,它会小心翼翼地与主人心灵相通,配合默契。
“常美人”在前面跑,“猫爷驹”在后面追。
听到了身后郎乐乐的呼叫,但雪薇并没有要停下来等郎乐乐的意思,她的坐骑“常美人”也就没有放慢节奏等的义务,只是谁的腿长,谁跑得更快的问题。
终究是“猫爷驹”的腿要长,比“常美人”要彪悍得多,因此,不大一会儿,郎乐乐就追了过来。
“雪薇,你怎么了?叫你也不听……”郎乐乐气喘吁吁地跟上来,并埋怨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