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楚良顿了顿开始慢慢的说了起来:
“这事说来还得从清妖那朝开始说起,最先我们华人出洋做工,这出洋都是自愿的,大家结伙出洋,大家推选一个客头,出洋后则答应若干期限的劳动作为报偿。
后来到了庚子年的时候,清妖战败,洋鬼开始在我华夏大量拐骗、强迫、甚至是用暴力将我华人捉进所谓的招工馆之中,骗大家签了卖身契,因契约上的条件非常苛刻如同卖身,华工完全丧失人身自由,遭遇如同牲口,因此洋鬼把我们华工蔑称为“猪仔”。
到达美洲后,华工便被送到那些橡胶园,甘蔗林、农场去做工。甚至连贩运苦力船上雇用的医生、伙夫、翻译到岸后到时都被统统卖到“卖人行”。
最可怕的是去秘鲁的鸟岛挖鸟粪。因为美洲没有化肥,所以大家都选择用鸟粪作为化肥,华工在鸟岛上,你不能想象那种酷热、腐臭和非人的待遇,导致当时华工的死亡率极高,除了累死、病死,还有不少人因不堪忍受非人的折磨,集体跳海自杀,悲惨至极,孤悬海外、任人欺辱,客死他乡。
想我们中国人,未出洋时受拐匪威胁,下船受船主威胁,登岸受卖人行威胁,到工受工主、总管、管工威胁。工满年限到了受工所官绅等威胁,所有身受情形俱属难受。”
楚良极力说得有点慢,这样似乎才能压制住他的痛苦。
“最初合同规定华工每日劳动九小时半,但事实上华工每日劳动有时甚至达十八小时到二十小时。合同规定八年工满。实际上工满之后不是被强迫延长合同期限,就是送往官工所,做无偿的官工,或再由官工所外雇做工。
华工按期向官工所上缴三分之二的工资,谓之“绑身工”,从而使华工由一家之奴变成与各家为奴,圈之使毕世为奴!
黑人奴隶从非洲卖来之后,通常属一个主人所有。奴隶主为了自身利益,要求尽可能长久地剥削黑人,而对华工则有合同限期,为了在规定的八年限期内榨干华工的血汗,对华工的剥削更加凶狠,且美洲不少国家的民法对于黑人奴隶尚有若干规定条例,而华工却连奴隶享有的法律保护也不享有,更失掉自己的祖国的保护,黑人奴隶还可以有一个家庭,而华工则根本没有。
华工中一直流传着一首歌谣:
“肉破皮穿日夜忙,并无餐饭到饥肠,剩将死后残骸骨,还要烧灰练白糖。”
后来忍无可忍的华工终于拿起了砍刀,棍棒,去和那些残暴的管工和工头斗争,这种事情几乎美洲各地都经常发生。
说来估计你们还无法想象,就算是被贩卖,明码标价时,在华人,美洲土著,黑人的价格上,华人都是被标为最低廉的。
后来,我太平天国战败,天京沦陷,侍王李世贤部不少人马不得不签了卖身契,带着几千将士去美洲做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