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

第二百零十章魔神与神(4 / 7)

就经常被用来形容人与上帝或耶稣等神灵相比时的不完美性(2个胳膊,2条腿,1个脑袋,1个身体)

由此,名为“666”之兽的「与神敌对者」便诞生了。

袍是集『撒旦』、『反基督』、『反先知』这三大罪所构成的三位一体之存在。

而这,也恰巧对应了上帝的三个位格---『圣父』、『圣子耶稣基督』、『圣灵』。

而这位大恶魔,便是曾经上帝之下的大天使长,那个欲要挑战『圣子』的天使。

路西菲尔,或者说路西法。

地狱的恶魔之王本身就是天使。

那么,恶魔与天使之间,其实也未必有所不同。

“哦?怎么?你也想成为上帝?”

路西法是地狱之王,是他挑战了『三位一体』的耶和华失败的结果。

如果说他赢了呢?

依照故国古代宫廷,将皇帝比做耶和华,太子为『圣子』,叛逆者为『撒旦』。

失败了,自然就是流放,没有好下场。

要是赢了?可以参考唐太宗。

而这位“333”的大恶魔,拿出这个例子,是不是代表着这位大恶魔有想法呢?

想要通过自身的手段,从而令自身的位格升格为『天主』。

成为真正完美的“神”。

毕竟,据夏禹与科隆尊都知道,所谓的魔神本身虽然拥有着无与伦比的恐怖伟力,可以轻而易举的击碎世界,毁灭无数次宇宙。

但是,他们本身却是不完美的。

对于他们这种已经抵达了某种界限,虽无全知之智,也无全能之力,但是却可以『后知后觉』,世界上发生过的任何一件过去的事情都瞒不过他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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