尽管奥登曾在胡浩南执教时期有过单赛季100%的三分球命中率,但没有数量基数的质量根本产生不了威慑力。
所以哪怕字母哥扛着炸药包冲击篮筐的气势惊人,但产生的效果寥寥。
即便字母哥吸引双人夹击后选择分球,但黄蜂靠着轮转立刻就能跟上。
继续传球,继续轮转。
这样篮球传了一圈,黄蜂的后续轮转防守,都靠着快速的脚步移动,能够如影随形的跟上。
字母哥的持球进攻影响力就在兜兜转转中被稀释近于无。
外线没有机会,黄蜂的防线就进一步缩小,这样他们就更敢于去夹击,去逼开拓者传球,再以自身的防守脚步乱转。
传球虽快,但传球终究是需要时间的。
球场上又只有一个球,所以只要脚步够快,执行力足够,理论上三四个人就可以防住五个人的进攻。
你有空位都没用,球得传过来,除非有詹姆斯或者约基奇那种大对角线一样的视野和功底。
否则,球传过来,那时间足够让脚步更快的人轮转到位了。
这就是小球时代无限换防的概念。
这个联盟里还没有谁比胡浩南对此了解的更透彻。
而当前开拓者阵容显然缺三分,而唯一有三分的利拉德,这会儿也不投。
开拓者的进攻在第四节被反超后就陷入到便秘境地。
当然在胡浩南看来,基德想用字母哥也不是无解。
事实上,在离开开拓者的时候,胡浩南已经留下了答案。
那就是当时球队里第三中锋,梅耶斯-伦纳德。
此人7尺1寸,身高臂长,除了人长得帅气,有点碎嘴子之外,所擅长的不多,但三分球绝对算是这家伙的拿手好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