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爵额头满是虚汗,正拿着手帕不停擦拭。
二人的身后,是两千手持长矛,身着皮甲的卫兵。
士兵们正列着百人方阵,保护着后方建立中的一座座军营。
而与他们对峙的,是斯托曼和丹努文率领的人民军,以及自发组织的民兵。
人民军穿着皮甲,但是手中却拿着没有枪尖的长棍。
而镇民们拿着的武器更是简陋,有些拿着垦田的锄头,有些竟然拿着……扫帚。
“这些贱民的战力如何?”克利夫兰问向身旁的指挥官。
“不堪一击!”
指挥官看了一眼人民军、民兵那粗陋的武器装备,满脸不屑地补充道:
“就算他们凑够一万人都没用。”
“哈哈!那就好。”
克利夫兰长出一口气。
说实话,当他看到镇民们跟着斯托曼冲来的时候,还颇有些意外。
这些镇民们一个个吃的膘肥体壮,眼有精光。
杀气腾腾的样子,怎么看都不像是逃难的难民。
但自家的指挥官既然说了没事,那就是真的不用担心。
于是他挺起胸脯,垂眼俯视着斯托曼等人。
殊不知,哨兵岭的围墙后面,
12位或手持木质法杖,或背有大剑,被齐霄点化过的子民,正等待着斯托曼的命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