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年从怀里摸出一个冻的梆硬的馒头,丢了过去,然后踏进了山神庙。
赵承抬手接住馒头,捏了捏,这馒头硬的可以当暗器了,他撮了撮牙花子,‘这特么就是你的江湖规矩?’
不过赵承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,在江湖上行走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青年进屋后,找了个墙角,放下镔铁棍,解下背上的弯刀,放在地上。然后坐下,从袋子里拿出干粮开始吃起来。
这青年就是季晨,一路向南,跋涉了十几天,终于碰到一个能避风雪的山神庙。
他一边吃着干粮,一边查看系统。
这一路走来,遇许多不开眼的山匪流寇,其中还有几个落单的北莽狼兵,一番酣战之下,全灭了那群狼兵,背上这把弯刀就是那个狼兵头领的。
这些人都为他提供了不少杀伐值。
他的杀伐值已经积累到了48个,还差两个就能达到了50个。
都少锦注意到季晨身边的弯刀,开口问道:“那是狼刀么?”
赵承看了一眼,说道:“没错,北莽狼刀,只有狼王才配拥有,狼王在北莽军中的职位很高,相当于我们大明的总旗。”
赵承知道都少锦的意思,大明边军论战功行赏,一把北莽狼刀在边军中的价值相当于一个总旗,如果把这把北莽狼刀卖给那些急于立功的边军兵油子,或者来边军镀金的公子哥,绝对能卖到一个天价。
这一把刀,抵得上他们好几趟镖的利润了。
所以他才有意无意的提醒少年,没有必要还是别打那把狼刀的主意,一个能杀掉狼王的苦行僧,能不招惹最好还是不要招惹。
都少锦有些不以为意,说道:“一个有把子力气的乞丐而已,能厉害到哪儿去!说不定那狼刀是他在什么地方捡到的,毕竟这兵荒马乱的,死个把狼王也很正常。”
都少锦显然是没有把赵承的话放在心上,真要有本事,何至于穿的跟乞难民似的。
穷文富武,练武是最烧钱的职业,没有点儿家底,根本不敢触碰武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