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

随笔(2)(6 / 6)

雷-管和十七是极好的朋友,高二,当所有高一同学碰面总会开我和雷-管的玩笑时,我开始追十七。那时候是学生会组织部长,学生会每日例行卫生检查,我总会利用职权之便,在每周一次轮岗时,跑到十七所在班级的区域值岗,在高中那个阶段,绯闻总是大家喜闻乐见的,并且这也是我们为数不多的消遣之一。当几乎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这事之后,我却被十七拒绝了。

记得一段对话,周末我请十七出去吃饭,作为朋友圈例行规则,这次我请下次必定是她请,而她也必须得回请。第一次我付账之后,第二次我仍旧付账,十七表示对我的行为非常不满,我说,那下次你请我好了。十七说,得,你这是想再骗我出来吃一次饭是吧?

这真是一段无情的对话。

作为一个意志坚强的人,我继续着追求十七的征程。

吃饭是有的,一起玩是有的,信息电话是有的,其他的,是没有的。

结果,高三要到了,人还没追到手。于是,我专心备考去了。

我们都是好学生,是的。

后来,雷-管问,你和十七之间到底怎么回事嘛?

其实,我觉得,她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,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知道的比我更清楚。

之后很久,包括过去了这么多年,一直到现在,偶尔也还会想起那些年华。

然而,多年之后,我怀念的,我念叨的,是十七这个人吗?也许是,亦或不是。

就像初中时我经常和雷涛讨论的,你放不下这个人,你想念的,你喜欢的,真的是这个人吗?那时候,雷涛沉吟之后会说,我放不下的,我想念的,我喜欢的,不是这个人,至少不是现在的这个人我放不下的,我想念的,我喜欢的,是之前那段回忆。

其实,我们放不下的,我们想念的,我们深爱的,是那段青春岁月。

高中毕业之后的暑假,十七到巴东来玩,我们一起从长江大桥这头走到那头,大桥那头灰尘很大,那天下午天很热,我们流了很多汗,那天晚上街上的行人很多,但都不在我眼中。那时的我,还没有读《极品公子》。

那段见面的最后一场,是游无源洞。离别时分,我很骚包的送了十七一首我自己写的诗。这诗她应该是没记住,不过没关系,我记住了。

——人生最恨离别时,他乡何曾遇故知。孤身又到江南岸,小舟翩翩旧相识。

现在的你在哪里,现在的我在哪里。

在我们这一生中,喜欢过多少人,缠绵过多少人,但最终,都逃不过这个宿命——相忘于江湖。

这荒烟蔓草的年头,这灯火辉煌的街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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