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去哪儿啊?”我有些疑惑,要是公事,他直接在公司跟我讲就是了,私事的话,我们俩好像还真是没什么私事。
“郊外。”直到陆柏尧将车开到郊外,我觉得不对劲又问了一次时,他才开口告诉我今天要去的目的地。
问题是,这个目的地现在根本不用他说,我直接用两只眼睛就能看到了啊?
我擦,我还没吃饭呢,他死乞白赖地非要带我来郊外干嘛啊?
不知道我是个“一顿不吃绝壁死翘翘”的家伙吗?对不起谁,都不能对不起我最亲爱的五脏府啊!
陆续再开了一会儿,陆柏尧才将车子停在了一辆4s店前,然后,下车将一辆红色的小跑开了出来。
我对汽车品牌的认知跟个白痴没什么两样,除了在美术课本上见过奔驰的方向盘标志外,其他根本一个都不认识。对于眼前这辆红色的车,虽然外形还挺漂亮的,属于我光看着就能流口水的那种,但是要我说出这辆车的性能品牌神马的,绝壁是十万个不可能。
“这里车少,去试试这辆车。”下车后,陆柏尧凌空将车钥匙抛给我。
我完全沉浸被新车诱惑得不能自已,接了钥匙后先试了试车,也没顾得上去看陆柏尧。
一开始还有点僵硬,但慢慢开着开着,忽然觉得开车其实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。这里是郊外,车子并不多,很快我就找到了当初学车时的感觉,练了大半个小时的样子,已经能将车开的挺溜了。
陆柏尧一直在一旁看着我,等到我乐滋滋地下了车后,才开口问我:“怎么样?”
“帅呆了酷毙了绝种了牛逼了爽爆了!”我对车的评价,对于今天英勇将色狼拎到派出所的陆柏尧,还多了一个形容词。
“喜欢吗?”
“恩。”
这不是废话吗?不过这车应该很贵吧,等我存够首付后,要是再买辆这样的车,想来我的身家已经跟天桥底下的流浪汉没什么两样了。
买不起啊……
不过,要是考虑买个二手三手的,应该会便宜不少吧?
“那送你。”陆柏尧吐出三个字,语气平常的跟“我吃过饭了”没什么两样。
什……什么?
我没听错吧?
他居然说送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