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最快更新娱乐秀时代最新章节!
“珍惜生命,远离《无极》”、“陈凯歌与白涵雨划起‘无耻拳’”——《重.庆晚报》。
“《无极》和《馒头》干上了”——《成.都商报》。
“致陈凯歌大师的一封公开信:馒头不能承受之轻”——《新闻晨报》。
“看‘美籍华人’陈凯歌的肚量”、“‘馒头’越‘蒸’越大”——金羊网·《新快报》,除了鄙视一下陈凯歌的度量,也顺便提到了陈凯歌的美国国籍,指责陈凯歌是美国人骂中国人,力挺白涵雨。
“‘馒头’不该引发官司”、“人不能无趣到这样的地步”——《新京报》。
“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馒头”、“参加‘金馒头奖’的理由”——《华晨商报》,特别颁发金馒头奖,旨在奖励那些恶搞的短片,当然这是讽刺。
因为之前很多网友,一致要求广电创立金馒头奖,用来模仿美国的金酸梅奖,用来颁发最差影片、最差导演和最差男女主角之类,并称《无极》将包揽第一届金馒头奖所有奖项,陈凯歌还得拿下“无耻终身成就奖”。
“都是凑热闹惹的祸”——《信息时报》。
“一个馒头引发的市场”——《新民周刊》。
“向白涵雨同学致意”——《齐鲁晚报》。
小说家李承鹏:“馒头引发不了血案……一个馒头,是可以引发我们对世界的关注的。比如说《无极》,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用拼音输入时刚打了个‘无’,就会一连串地出现‘无聊之极’,我也不知道韩寒为什么看了《无极》就联想到:那天跑到襄阳路去买最近很流行的CK**,交了钱回家后才发现,结果是OK**。”
博客女王徐静蕾:“大家应该消消火,集体卡拉OK。”
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、版权司司长王自强:“从著作权法律意义上讲,如果作品是用于介绍情况或者说阐明一种观点,适当地或者少量地引用他人的作品,这是《著作权法》所允许的,也就是说,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。但是,如果超出了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这个前提,大量引用他人的作品,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。就‘馒头血案’这个个案来看,它是否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,应该由司法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。”
情感畅销书作家曾子航:“陈凯歌不会成为第二个‘无欢’吧?”
“恶嘴”宋祖德:“陈凯歌,闭上你的臭嘴。”
青年导演程青松:“支持凯歌!作为电影人和一个公民……陈凯歌要当一次秋菊为什么不可以?他打公司又不是要来证明《无极》是多么优秀的作品……陈凯歌是一个先行者。一个试金石。不管诉讼是否进行,不管诉讼是否胜利,他都是勇敢的。即使同样要忍受无边无际的唾骂。”
香港艺人曾志伟:“这是些无所谓的事情啊。香港很多戏被改编成搞笑版本已经司空见惯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有了知名度才有人愿意改,不卖座的电影还没人搭理呢,应该高兴才对呀。网络是一个让任何人发表意见的地方,在网上改编电影,很过瘾,很好玩,很有娱乐性。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批年轻人,鼓励他们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,当年《无间道》和《江湖》在香港火爆之时,就曾出现过许多搞笑版本。香港导演也没人为此打官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