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后,他完全不记得了。要不是每次洗澡的时候裸/露的身体无情地提醒。他真的不知道自己曾经是个瘸子!
时间是个多么可怕的东西,可以让你忘记一切的残缺,可以让你自以为是地骄傲,可以帮你把一切的不幸都统统蒸发掉。他只记得自己是一个美国的白人,中国的罗淑,阿花,自己的爸爸,还有他的好哥们任艾,他统统都想不起来了!
在那个陌生的环境里,他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一个黑眼珠黄皮肤的中国人!
他日复一日地戴着他的假皮,假肢,墨镜。一转眼已经是三年了!
阿花还是单身!任艾也还是单身!自己也是单身!
七月在身边陪着他,但从来都是助理的角色,虽然一样长得如花似玉,可是他对女人失去了一切的兴趣!
这三年来,他除了打听阿花的消息外,就是工作!
也许忙碌才是最好的解药!他让自己陷入忙碌的疯狂中,这个城市的美景他很久没有去看过了。他下意识地走到窗前,街上没有多少人。行走的人们也没有那么匆忙,他们慢悠悠地逛着,一边拍着照片,一边吃着手里的食物。还有男人和女人在舔着彼此的嘴唇,似乎其他人都是空气,不存在的一切让他们显得那样地自然和谐。
罗玉吹了个口哨,他突然明白了,因为这里不是中国。对,这里和那个他熟悉的国家太不一样了!
难道这就是人们向往的原因?总觉得这个带美字的国家高人一等?它的高就高在这个地方吗?人不是很多,人们都很悠闲,人们也很自然。为所欲为地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。
自由在这里才是最廉价的东西!可以随便发表言论,可以目空一切,可以人人平等。总统看起来和清洁工一样地高尚,他们之间有着与生俱来的平等。这个国家似乎没有那么多让人讨厌的地方。
他慢慢地明白为什么中国人都愿意往这里跑,把成为这个国家的人而感到自豪。也许这是一种变/态的想法。人与人的观念终究是有着千差万别的。
他好像突然又想起了什么,他给助理七月打去了电话,“七月,把阿花服饰集团的消息现在汇报给我。”
他不知道为什么又想去关心那个他觉得已经不再在乎的人了。人心真是不可琢磨!他觉得自己明明已经麻木了,他明明已经习惯了这种不存在感。怎么看着窗外的大街,引发了这么多的联想,又勾起了自己的过往了。
他终究还是没有放下阿花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