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场的情况一度变得非常有趣。
星爵在前面没命的跑,加美拉在后面穷追猛打,还有三头禽兽在更后面死命的追。
广场虽然很大,人流也很多,可也经不起这么折腾。
形形色色的路人终于散开了。
看到无处可逃,星爵一咬牙,干脆绕着喷泉转起圈来,后面四个家伙脚下像是长了飞毛腿,怎么都不肯放手。
围观群众越来越多,终于有人开始议论了。
“这不是……那个大名鼎鼎的星爵嘛!怎么他也有被人追杀的那天?”
“也许是东西偷的太多了吧!谁都知道这家伙手脚不干净,还是勇度的手下,没听过破坏者的行规吗?不拿白不拿!”
“那可未必,也许是这个星爵抢了某个老大的女人,给谁带了绿帽子?”
“好像还真有可能!看看后面那个红头发绿皮肤的女人,追他追的这么紧,难道是把肚子搞大又把人家甩了?”
“嗯?”许多人发出惊呼:“这么说……最后面那三个长相奇葩的怪物,都是那个女人的丈夫?简直重口味啊!!!!”
“我说你们能不能别八卦了,难道你们没发现一件事?”
“什么事?”
“后面那四个傻哔围着喷泉追了星爵这么久,我的狗眼都快被他们晃花了,他们怎么就没想过,只要有个人回头逆行,立马就能把星爵给截住?”
有一件事不得不承认,哪怕世界上再蠢的神经病,也有突然变聪明的时候。
独眼男手里一直死死抓着那两个硅胶,枪械、门把手、蕾丝边胖次……能扔的东西她都扔了,没人知道她为什么非要抓着两个硅胶不放手,这会终于派上了大用场。
——嗖嗖!
两声脆响,加美拉手中的两片硅胶飞了出去,正好掉在星爵脚跟前。
星爵已经跑的发了疯,根本不看地上,鞋底正好踩了上去。
这玩意可比烂香蕉皮厉害了不知道多少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