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大早上起来,赵雪先去冲了个澡,然后对着镜子涂抹护肤品,再化个漂亮的妆。
对于女人,尤其是爱美的女人来说,以上那一套不是麻烦,而是大大的享受,享受着自己越来越美的过程。
踩着软绵绵的拖鞋,打开衣柜进入隔壁的衣帽间,面对着一屋子的衣服鞋包等物开始进行艰难的选择。
每一种都好漂酿,每一种都好想穿呢肿麽破?
尤其是粉红色,从肉粉到玫红色,啊,那么多美美的衣服,光是看着就觉得好享受呢。
选来选去,赵雪还是选中了一款略带透视效果的淡粉色裙子。
首先穿上内里的小吊带,然后在将衬衫模样的薄纱外套穿上,衣摆直接就垂到了地上。
长长的扣子只系到腰部,再将细长的同色系腰带抽紧,打了个大大的蝴蝶结。
最后再踩上细细的只有三根带子的高跟鞋,理了理长长的后摆,叫它披散开来,等到小风一吹的时候那就特别有感觉了。
赵雪自觉甚美的出了屋子,走进饭厅吃饭。
自打叶南琛来了之后就是这点好,早饭神马的再也不用自己亲手做了有木有?
虽然他那技术不咋地,但是五星级饭店是干啥子用的呢?就是留作现在用的啊!
可是今天才一走进饭厅,赵雪的表情就变成了酱紫的:==
谁能告诉我,正在厨房中往外端着盆,身上穿着一身嫩粉色小白脸的手颤抖着垂了下来,然后,下一枪秦辉浩就打到了自己想要打的位置。
T恤的男人是谁?是谁?
简直太崩坏了好吗?
此时,那个粉嫩嫩的男银转过头来,看着赵雪的脸上带着一股子的惊艳和满足。
他走到赵雪的身边,用他那充满了男性的磁性并且与之外表完全不相符的声音道:“雪雪,我们果然最般配呢。”
赵雪一脸的崩溃,虽说你长的帅,你颜值高你任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