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不多,但方夫人的脸上却也带着浅浅的笑意,显然也是颇为满意的。
本来,她嫁的只是个丫环,又不是自己的女儿,一个丫环能得这么多的聘礼,这陆家也算是给方家体面了。
芳华听到最后,更是连脸色都变了。
鎏金的头面一套……
不算赎身的银子,另聘金有八十八两……
光听这两样,就足以让她心生嫉妒。
陆逍云明明是个穷光蛋,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能拿出百两银子之多,鎏金虽然不是纯金,但一整套的头面,也值不少的钱。
难道当初都是他在装穷骗自己吗?明明买的起金簪,却给她送木簪?
若是自己知道陆逍云不是她以为的那么穷,她又怎会嫌弃他,转而投向他人的怀抱,却偏偏还是个骗子,差一点自己也惨遭被卖入青楼之祸。
指甲深深的掐进肉里,芳华几乎要咬碎了一口银牙,心里即是对当初抛弃陆逍云的后悔,还有对百合趁需而入嫁得如意郎君的嫉恨。
明明这一明,都该是自己的才对!
得到了方夫人的同意,媒婆又拿出看好的成亲日子,定在十二月十二日,方夫人接过看了一眼,没有什么异议,这婚事便这样敲定了。
临走前,陆逍云对着方夫人又是千恩万谢,感激不已,眼底神采飞扬,整个人都充满着喜庆。
而从头到尾,他都没有拿正眼瞧过芳华一眼。
芳华气得咬唇,拳头紧了又紧。
将聘礼卸下,众人这才离开方府。
此时,府中不少丫环皆围着那聘礼议论纷纷,有人不屑,也有人羡慕,毕竟丫环不比正经主子,能寻得一户好人家也着实难,稍有能耐的,被大户人家看上了,最好的也是当个小妾姨娘,虽然吃穿不愁,但总归是妾。
而想要当正房的,无非是嫁个小厮或者平民百姓,家中条件多为贫寒,像陆逍云这样出手大方的,有,但显然不多,也看各人福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