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可不是嘛,受了那么重的一击没死不说,竟是连伤口都没留下。”
猪王与鹰王对视一眼,皆看到彼此眼中的不可思议,但两人的心情却是不同,猪王是心中兴奋,想到自己竟是找到了不死魔族的人魔,对抗丛林魔王有望了,而鹰王是想到自己得罪了不死魔族,以后有的受了。
他们亦是不怀疑大首领所说,就算没有夜末那恐怖的恢复能力,鹰王自有夜末那双慑人的血眸影响,而不得不信,猪王却是见识了夜末能够开启上古崩杀阵,心里对夜末的身份早就感到神秘莫测。
同时他们心中也是对大首领的机智佩服不已,竟是看出那小恶魔是不死魔族,就能顺杆子说出一番不要脸的话。
夜末却是无语,但无语的同时,心中也是一喜,这种误会再好不过,一来,可以避免与那豺王再生冲突,二来,刚刚听它们谈论什么雷魔剑,一定不是凡物,他现在急需增长实力,有一把趁手的武器再好不过。
“这嗜血鹰王的脸皮还真不是一般的厚,以为我看不出其中猫腻,但这样一来倒是遂了我的意。”
想到此,夜末开始装模作样,疑惑的向鹰王问道:“记得我并没有暴露身份,你们是凭什么判断我是不死魔族的?”
他虽然不知道不死魔族是怎样的一群恶魔,但说道不死,一定是与他的赤血水晶恢复能力有关,这样一来,既能表现出自己心机浅,不谙世事,又能问明那不死魔族究竟是啥玩意,也避免以后露出破绽。
再看鹰王,闻言,心中一乐,暗叹夜末身为人魔却是有够蠢笨,听它恭敬的解释道:“小兄弟,咱已经说了,对您一族的威名早就如雷贯耳,而不死魔族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无论如何都打不死,乃是世间恶魔中极为强悍的一种,您刚刚不就是将这种强悍表现的淋漓尽致嘛,这起死回生的能力,当真厉害!”
也就是嗜血鹰王没长大拇哥,否则一副尊崇语气,必会加上一个正竖的大拇指。
夜末甘愿被它当成白痴,心中也是美滋滋的,不为别的,就瞅这鹰王的态度,等会儿若是接触那雷魔剑,自己一定会占主动权。
同时,他心中对于那什么不死魔族也是倍感心惊,“没想到世间竟会有这种恶魔,打不死不说,还能起死回生,岂不是逆天了,看来以后到什么深山大野去修炼,一定要避开这种不死怪物。”
魔甲猪王自认为捡回个宝,在鹰王与豺王面前,肥硕的身躯顿时抖擞一番,看到没,老夫可是立了大功,
鹰王却是心惊胆颤,见刚刚夜末没死不说,还伤口痊愈,再加上夜末的亲口承认,它小心肝儿都要蹦出来了,不死魔族的存在,可是包括恶魔在内很多生灵的终极噩梦,哪是它这仗着有点儿小实力就嘚瑟起来,实际上却外强中干的小恶魔能招惹的。
接下来,鹰王给了个台阶,豺王终于逮到机会,低垂着三颗巨头,对着夜末是又道歉又行礼,都将我们夜小魔头弄得不好意思了,但夜末还是装出一副蛮横的模样,看样子像是得理不饶人,实际上也是在给自己找台阶,终究是一声冷哼,大事化小小事化了。
又是一番攀谈,深谷三王终是知道了这位得来不易的不死魔族成员的名号。
“原来是夜魔兄弟,还请以后多多指教。”嗜血鹰王当先套近乎。
“小兄弟,你虽是暂住我们深谷,但有了这层关系,我们也算一家人了。”魔甲猪王仗着最先认识夜末,套的近乎都近成一家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