休息了一分钟,开始唱第二首。
就这样,云湘诗一连唱了十首歌。
这时,客人多了起来。陆续也有人递了纸条上来,要点歌。
云湘诗便唱客人点的歌,还好,点的歌都是云湘诗熟悉的。而且在这歌本里也有。一般听到歌名之后,较为熟悉的乐器手便告诉他在哪一页。
这个酒吧点歌是一百元一首,酒吧与歌手各占一半。
唱到十点钟时,云湘诗唱了六首客人点的歌,挣了三百元,加上酒吧给开的工资,一共是五百元。
一下台,云湘诗正准备回去,李钧叫住他,领他到财会室,支了五百元给他,说:“刚刚涛哥打电话来说你可能急着用钱,这几天就日结工资,到后可能是月结,还有,涛哥还说了,如果你争着用钱,就先支取一些。”
云湘诗接过钱,赶紧说:“谢谢钧哥,我还不急着用钱,不用先支取。”
李钧说:“有什么事你就跟我说啊!”
云湘诗点点头,告别李钧下到街上,坐着公交车回到林梦云家。
林梦云还没睡,一直等着他,见到他便问:“今晚怎么样,是不是一炮打响啊?”
云湘诗高兴地说:“今晚挣了五百。”
“啊,两个小时就挣了五百?这么多啊?”林梦云惊讶地问。
“不是,是有客人点歌,一百元一首,我今晚有六个客人点歌,我提成三百,加上两百的工资,便是五百了。”云湘诗解释道。
林梦云若有所思地说:“这样啊,要是有人一直点歌,那你不是一个晚上就可挣好多钱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