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ndy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,“喂,你傻了?”他问了我一句,可是我没理他。他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,停留在了一幅画卷前。
我呆呆的指着那幅画像:“我要纹这个。”
andy又想拽着我走,一边嘴里念叨:“不行不行……这个很疼的。”我死活不肯挪动半步,还是固执的看着那幅画。
不一会,他拗不过我,和我一起进了那家门面很小的纹身店。
我上身脱个精光趴在一张小床上,室内光线很暗,装潢也很简单。我脸红红的,头也晕。我想给自己身上留个楚沛然的印记,他说他最讨厌玫瑰花和蛇。
最喜欢我的腰和锁骨。
那就放到一起吧。
切肤之痛,并不足以形容纹身的感受。一针一针,仿佛是行走在心上,却刺入肌骨……
暗沉的颜色,单调的黑白,还混入了另一种非化学染料。
血。
爱情有时候就像纹身,经历疼痛,需要呵护,然后退色发白。
替我纹身的师傅还挺专业,目光里没有一丝污浊与淫秽的东西,仿佛不近人情的医生,面无表情的为与自己无关的病人治疗。
结束后,已经是夜里两三点钟了。我被针扎疼的酒也醒了,脱光了看着自己腰肢与锁骨下的玫瑰与蛇,仿佛做梦一般。
白净的肌肤上,绽放着妖娆与撩人的诱惑。
我手指划过那一寸寸肌肤,图案地方还有些刺痛。
想起酒吧里的场景,感到心比这些还要痛。卓文君曾经为司马相如纳妾一事写过一首诗,我还清楚的记得其中一句是:闻君有两意,故来相决绝。
我确实是犯贱到了极点,但也不是一点自尊都没有。
刚刚在酒吧里那么失态,大概全世界都觉得我爱楚沛然爱到癫狂了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