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饭的时候,郑浩南足足做了六个菜,还煮了一大锅香软的米饭,悠悠到底是孩子,看到浓油赤酱的一桌子,口水都要流出来了。
要知道,军队里有专门的军医给他配营养餐,一口也不能贪吃,在顾云初家吃的偏清淡,肉也不准多吃,但是他爸爸大块红烧肉还有炸的金黄的锅包肉、红通通的水煮牛肉,看看就让人感到快乐。
小五拿着筷子有些感动,这些都是她爱吃的,当年一个小丫头片子就是爱吃肉,还偏偏吃不胖。郑浩南为了整她,去部队大院儿的食堂打了一洗脸盆儿的红烧肉跟她比赛吃,结果他吃了一碗就吐了,剩下的全给小五吃了,大院里很多小伙伴都看着,笑话了他整整一个暑假,他大概从那件事上跟小五积下仇儿。
夹了一块肉放在小五碗里,他笑着说:“尝尝。”
小五夹起来咬了一口,味儿特别正,“好吃,很多年都没有吃到了。”
郑浩南低下头看着自己的碗,“只要你愿意,以后我天天做给你吃。”
小五抬起头,嘴里还咀嚼着,眼睛却愣愣的看着他,似乎消化不了。
郑浩南别的事儿脸皮厚,在这个上面就薄了,他低下头大口吃饭,不敢看小五。
一个剥壳的虾放在他碗里,郑浩南一愣,却看到悠悠在看着小五,顿时脸一红,把虾给一口吞下去。
一家三口,特别温馨的吃了顿晚饭。
饭后,小五去收拾碗筷,她对郑浩南说:“你休息一会儿,我来刷碗。”
作为妻奴的好兄弟,郑浩南耳濡目染已经成了定律,“不用,洗碗这活儿最伤手,我来,你去陪着悠悠。”
悠悠这孩子特别懂事,他觉得该给老爸点时间了,便说:“我要回房间给爷爷打个电话。”
看着儿子跑掉,小五跟着郑浩南去了厨房,“那我帮你。”
厨房很大,但是洗碗那块地儿就这么大,和小五并排站着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感,郑浩南点点头,“嗯。”
说是刷碗,其实就是郑浩南刷好后小五帮着放起来,活儿轻松。
郑浩南带着手套,雪白的泡沫在水里起舞,他越看越觉得浪漫,怪不得景薄晏一个大总裁左然郴一个大律师都喜欢刷碗,原来乐趣在此。
“小心。”小五喊了一声。
郑浩南正拿着一个汤勺在冲洗,没听清小五说什么,他偏头去听,却不妨被溅起的清水弄了一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