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心静气,只有这样才能抓住一线生机,热血上头,横冲直撞,中百枪还不死的“英雄”,日常生活里可不常见。
一步步走近选好的发难位置,洪森脚下开始蓄力,步伐却没有异样,否则谁都知道有猫腻了。
三人慢慢接近了空档,地势关系背后的两人不得不拉成了一条线,最重要的是,放宽了枪口与洪森腰眼的距离。
就是这里!
洪森骤然发难,左脚为轴,右脚猛一蹬地,旋身闪进空档,转过身的同时,还避开了背后顶着的枪口。
砰!!
背后人的反应也不慢,反射式的开枪射击,可惜轰在了空处,大蓬的钢珠贴着洪森的右肋飞过,连衣角都没有沾上。
洪森左手顺势抓住枪管,向后猛抽,右脚用力一记窝心脚,踹到背后那人的胸口上,生死一线,唯恐力量不够大。
人腿脚踹出去的力量可是手上力量的好几倍,洪森手上的力量起码是三五百公斤,打出去可能要论吨了,那脚上呢?没试过,不过一般来说腿部力量是手臂的三四倍,这力量按吨算是肯定的了。
所以洪森错算了一招,本打算一脚把后面的光头踹飞,砸倒他后面那个叫鱼头的人,两个人摔在一起,趁他们慌乱无暇开枪的时候,自己借机逃跑。
可这一脚力量太大,速度太快,发力太猛,就像利刀刺豆腐只会穿过不会撞飞一样,光头的并没有如想象中的被踹飞,而是胸口直接凹了下去,背后一蓬血雾连带着碎骨穿衣而出,喷了他后面的鱼头一脸。
不过,错有错着,钢针一般的碎骨,让鱼头捂着血肉模糊的脸大声惨叫起来,手上的猎枪丢在了一边。
洪森也愣住了,总算直白的明白了自己现在的力量能造成的破坏有多大,不过马上清醒了过来,这效果更好啊。
一不做,二不休,抬起的脚还没落地,就把抢来的猎枪调转枪口,对着边上的钢板抬手一枪轰了出去。
这不是洪森发蒙了乱打,而是要打反弹。手上的枪是五连发猎枪,这种流传极广的猎枪,用的是2#猎弹,也就是俗称的霰弹,里边装的都是钢珠,有经验的人都知道,钢珠比子弹更容易反弹,而且不像子弹那么难控制反弹方向,子弹弹头有锥度,打在硬物上,反射角不容易控制,钢珠不同,圆滚滚的弹子球,反弹走的是直线。
就如洪森所想,几乎全部的钢珠都绕过光头的身体,命中了他后面的鱼头。
这也是霰弹枪的好处,一枪一片,只要距离控制好,开枪必中,躲都没地方躲,米国的警察几乎人手一只霰弹枪,曾经有个老警官说过这么一句话:“霰弹枪开枪枪枪命中”,就是这个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