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是第二天机床厂的工人还是还吵闹。工人学乖了,现在排在前面的全是退休工人与老妇女。有关领导更头痛,这些七老八十的人不能抓,即使抓了拘留所也不收。真要拘留所收也行,请市领导亲笔写字或者下文件,这些老头老太太在拘留所里出了问题不归我们负责。
没哪个领导敢写这样的字,更没哪个领导敢下这样的文件。可是老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。工人们将市政府的大门、后门全堵上了。上班的进不来,下班的出不去。
后来市有关领导想了个办法,召集工人代表开会。领导说,你们要求开工,行。你们自己选一个厂长行不?市里与银行商量一下,贷点款给你们。然后呢,你们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,再也别找政府了,行吗?
政府领导出的主意,机床厂的职工同意,于是就可以这样办了?才不,办企业哪有这样容易。
银行就先不同意。你们上次搞假破产就赖了将近两亿的债务,其中就包括我们银行的贷款。这个就不说了,现在又欠银行一点二亿,我们还能贷款给你们?
面对市领导的压力,银行说,我们没那能耐,要不你们找省行说去?省行让我们贷,那绝对没二话,我们肯定贷。
省行,省行不可能答应。市领导不找这个没趣。面对职工的吵闹,市领导又换了个主意,要不,我们再来一次破产?先将银行的贷款赖掉,然后再想办法?
这次破产很容易。因为以前的债务在第一次破产时就已经清零,现在只剩四家银行的一点二亿,也就是说只有四个债权人。法院连公告都不用布,直接将“债权申报通知书”递到四个银行就行了,同时也通知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何时召开。当然公告还是要布的,这是法定程序。
法院规定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一个月后召开。这已经违反破产程序的相关规定了。只是这四个债权人都是本市的,都是家里人有话可以好好说。
无需等到一个月后,四个银行的行长第二天就相邀去市政府。他们不去法院,直接找市领导说话。银行质问市领导,你们为什么要搞假破产?
几个市领导同时摊摊手,是真破产,不是假的。不过你们要是能伸手救一下,也可以不破产。
行长们与市领导说不出道理,各自将本行的法律顾问找来,大家在一起开会商讨对策。法律顾问们说,这事好办啊,机床厂的土地不是抵押在这儿吗?拍卖土地,拍到的款项收抵我们的债权就行了。
对对对,申请破产的企业债权人会议有处分该企业财产以清偿债务的权力。
债权人会议据理力争,法院破产清算小组也没办法。只得布拍卖机床厂财产的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