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面的阳光猛烈,但是在这里的光线却幽暗,像一本老书里面的泛黄纸张,被丢到看不见的角落,无声无息。
刘越泽重新戴上假发后,趴在台阶上的狗突然冲着他大叫了起来。
店里面有人伸头出来看了一眼他们后,就呵斥了一声狗。
狗不服气,还要叫唤,被店主打了一下脑袋后,呜呜地无奈地趴下后还不忘用凶狠的狗眼一直盯着刘越泽。
这就叫输狗不输势吧!
谢梦涵突然笑了起来。
被刘越泽翻了一下白眼。
然后他蹲下身后去,把高跟鞋鞋下歪掉的鞋跟给扯下来。
一下子,他的身高就变得没有那么可望不可及了。
他看着谢梦涵的脚,觉得以后也要劝她少穿高跟鞋。
穿着高跟鞋的谢梦涵现在也是累的如果不是扶着墙,她都想直接坐地下了。
这还算小事,关键是身上的汗啊还是没完没了的流,真是奔跑五分钟,流汗两小时。
看她有点虚脱的样子,刘越泽走到她的面前蹲下。“我背你吧!”
“拉倒吧你!”谢梦涵扶着墙慢慢站起来。“你一路上穿的都是高跟鞋!我就不信你的脚会比我的脚舒服到哪里去。”
高跟鞋一向是速度和体力的大杀器。
特别是对男人,让男人穿高跟鞋跟步不亚于是一场酷刑。
但是再怎么说,男人在女人面前就该是一座山的形象,把高跟鞋掰成平跟鞋穿的刘越泽:“那扶着我吧!”
矮了一下身子,让谢梦涵勾着他的肩,妈啊,这家伙太高了,不好扶。谢梦涵感觉真要勾着他的肩走路,估计那筋得要被拉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