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喝过的酒,比吃过的饭还要多。
我每天晚上,就在这酒吧帮客人端端酒,然后就坐在吧台喝酒,工作很轻松。
涛子简直是在把我当女神一般膜拜,从来不让我做什么辛苦的工作,甚至有人来骚扰我,也会被他用各种理由挡住。
他对我是不是有意思我不知道,我也没有兴趣知道。
我有兴趣的,是知道了简逸不是每天晚上都来,他只有周一到周五过来,但这并不要紧。
我就坐在吧台,安安静静地一边听他唱歌,一边喝着红酒。
我开始喜欢红酒,它不像啤酒般苦涩,也不似白酒般辛辣,香甜中伴着酒精的迷醉,红色的液体比血要干净。
我从来都没有跟简逸说过一句话,只是默默地在台下看着他。
歌台距离台下不到百米,可他在我心中的距离却是可望而不可即。
他的遥远,我鞭长莫及。
不过仅是这样,我的心中依然是喜悦的。
有男人过来找我搭讪,我让他们请我喝酒,然后再把他们灌醉,离开。
现在的我,不缺钱,我不用眼巴巴地向那些男人凑过去。
酒吧的生意越来越好,女的大多是因为简逸而来,男的大多我认为是因为我。
以我的资本,我有这个自信。
如果说玫姐的KTV是让我堕落的地狱,那么,我不得不说,这个酒吧,是我走向天堂的阶梯。
因为有一天,我见到了一个人。
他不是一个人来的,而是和他的一群称兄道弟的同学。
他眉宇之间的相似让我在他进来时就不自觉地开始注意他,他好像是第一次来酒吧,对这里的一切都感觉不自在。
我拿起吧台上的纸和笔,朝他们那一桌走去。
“请问各位想要点些什么?”我问他们,但我的目光却是看着他的,我对他轻轻一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