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倒也果真如此,剩下的小几千万,都是爷爷留给迟桦的嫁妆钱,直到二老辞世前,迟桦甚至不知道还有笔巨额遗产在等自己。
体育课,迟桦对体育向来提不起兴趣,在老师拍掌宣布解散之后,随便找了个操场的角落上玩树叶。
“傻愣着干嘛,来打羽毛球。”董益琳隔着老远就把羽毛球拍丢给迟桦,她接住了,又丢回去,“好热,我不想动。”
“怎么就不想动了,今天礼拜三,说好要陪我打球的。”
“哎呀姑奶奶,我都把他们鸽了,不打篮球了,你怎么着都要陪我。”
央求不成,改为撒娇,将球拍甩在一边,双手就缠上她的胳膊摇晃起来。没办法,只能扭捏起身,“打打打。”
委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,迎面走来怀里卡着球的陆璟淳,“那里有个空的篮球框,去不去。”
他向一个刚拒绝篮球邀约的男生和一个懒惰惧热的女生发起了邀请,抬眼瞄了瞄那处,顺便补充道,“就是没有树荫遮着,有点热。”
“我要陪她打羽毛球。”董益琳略作无奈的耸了耸肩。
陆璟淳将询问的视线抛向迟桦,她点了点头,“走。”
“什么人啊,见色忘义,喂,走慢点,我要先去还拍子。”
顶着热辣的阳光,三个人组成了与众不同的篮球小分队。迟桦对运动从来没什么天分,陆璟淳只好担起了“教练”的责任,随意教她些除去体育课上学的定点投篮,三步上篮之类的东西。
“看好了球,用手腕的力量去带它,然后它就过了,很简单的,你试试。”
篮球好像是大部分男生无师自通的东西,再加上放学后的几场野球赛,随随便便就铸就了一个校园“篮球神话”,要是他长得高些,脸好看些,更是无数女生为之疯狂的对象。
事实也是,他们一个当了篮球校队队长,一个成了校队主力先锋。
迟桦学着陆璟淳的样子,猫下身,将篮球拍下,从胯下运球,一不留心,球弹到了鞋子上,随后又咕噜噜地滚走老远。
董益琳抱着球跑回来,“他教的不行,我来,看好了。”
“这样,这样,再这样。”
三两个轻而易举的这样中,他又行云流水地做好了一套运球上篮的动作。
确实好像他讲解的比陆璟淳更方便点,一下成功,不过球没进篮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