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本来是载明在条约上的,不过以前可以用中国礼俗,听政的两宫太后不便接见男宾而拒绝,等皇帝亲了政,这个理由就不存在了。
一番奏陈,不得要领,而各国使臣都等着听回话,恭亲王不得不召集总理通商衙门各大臣会议,商量对策,觐见本无不可,不可的是觐见时不磕头,所以会议要商量的,也就是这一点。
明定于咸丰八年的《中英天津条约》,“大英钦差”觐见大清皇帝,“遇有碍于国体之礼,是不可行”,这就是指跪拜之礼而言。
咸丰十年,因为“换约”引起战事,文宗逃难到了热河,桂良议和不成,英法联军进兵通州,行在不得已,改派载垣与穆荫二人在通州与英法重开和议。
于是英国公使爱尔金,就提出要求,觐见大清皇帝,面递英国女王的国书。
恭亲王就从这里谈起:
“当时载垣和穆荫,答应了英国的翻译官巴夏礼,可以照办。那知奏报行在,奉严旨训斥,载、穆二人只好饰词翻案,然而话已出口,成为把柄。以后由臣主持抚局,费了好大的劲,才把爱尔金的要求打消。”
恭亲王接着又说道:“为此,同治七年到了‘十年修约’之期,总理衙门特为开具条说,咨行各省督抚将军,第一条就是‘议请觐’,曾国藩、李鸿章(少荃)都认为不妨准其入觐。
事到如今,不让各国使臣入觐,是办不到的了!臣看少荃的办法,或者可行。”
恭亲王面向与议诸人问道:“少荃这个取巧的法子,看看行不行?到亲政大典那天,让各国使臣,在赞礼执事人员当中排班,那不就可以不跪了吗?”
这个办法近乎匪夷所思,但恭亲王有表示赞成之意,大家不便正面驳回,面面相觑,久久无言,最后是负责与各国公使交涉的崇厚,不能不硬着头皮说话。
“办法倒好,不过就是李少荃自己说的话。各国使臣早就有这么个想法:他们是客,主人始终不肯接见,是不以客礼相待。
照奴才看,要他们磕头是办不到的,如今该议的只有两条路子,一条是能不能想一计,不教他们入觐?一条是能不能劝得皇上,格外示以优容?”
“就算皇上优容,也还有人说闲话。”董恂摇着头发牢骚。
等他们两个人一开了头,议论便多了,七嘴八舌,莫衷一是。
最后只有拖延一法,让崇厚再去回报各国公使,说是亲政之时尚早,到时候再谈。
一场会议,就此无结果而散。